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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8-06-13)

民進黨政府打算用「假新聞」作為輿情控制的理由,不僅完全忽略了大眾傳媒,在過去一兩百年來的發展事實,更可能實質的踐踏了歴代先賢先烈們,不惜以生命作為代價,所爭取來的基本人權。

並不是說假新聞是可被容忍的,而是說面對假新聞,不是用政府手上的執政公權力,以法律的裁議,來約制假新聞的蔓延,因為民主社會中,很多的訊息,有其發展的過程,而過程中,隨時根據所能掌握的資訊,更新對該事件的了解,這是任何傳媒,處理新聞內容的常態。

由此可見,追求最接近實情的報導,是正派大眾傳媒的運作天條,那又何消政府疾言厲色的,重刑伺候的對付維繫民主正常存續的第四權-媒體?

但在今日的台灣,民眾對於傳媒的正派與否,其實並不一定給予正面的肯定,反而對政府斲傷民主社會基本結構的作為,覺得也有幾分必要性,如此看來,假新聞的這個議題,這不只是執政者需要懸崖勒馬的警訊,更是當前台灣大眾傳媒,需要深切檢討的地方。